【問答】勞動仲裁保全怎么辦理?
在勞動仲裁中申請財產保全(含證據保全和財產保全),需嚴格遵循法定程序。以下是具體操作指南,依據最新規定整理: 一、申請條件 必要性 訴訟保全:需證明用人單位存在轉移、隱匿財產的風險,可能導致裁決無法執行(如賬戶異常變動、資產轉移跡象等)。 證據保全:證據可能滅失或難以取得(如證人病危、物證易腐、電子數據可能被刪除等)。
關聯性
二、申請流程(分步操作) 第一步:向勞動仲裁委提交申請 材料準備: 訴訟保全/證據保全申請書(需寫明請求范圍、理由及財產線索,如賬戶號、房產地址)。 勞動仲裁案件受理通知書復印件。 證明保全必要性的證據(如用人單位轉移財產的轉賬記錄、證人健康狀況證明等)。 提交對象:受理案件的勞動仲裁委員會。 第二步:仲裁委審查并移送法院 仲裁委在1-3個工作日內審查申請,符合條件的移交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基層法院。 注意:實踐中部分地區仲裁委可能拒收申請,可援引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(二)》第14條據理力爭。 第三步:法院審查及擔保要求 法院收到申請后48小時內裁定是否保全。 擔保規則: 原則上需提供相當于請求保全數額的擔保(現金、財產或保險公司保函)。 例外情形:勞動者經濟困難或證明用人單位欠薪逃匿的,可申請減免擔保。 第四步:執行保全措施 裁定通過后,法院立即采取查封賬戶、扣押設備、凍結股權等措施。 被保全財產需在裁決書生效后3個月內申請強制執行,逾期解除保全。 三、關鍵注意事項 時效要求: 訴前保全:須在法院采取保全后30日內申請勞動仲裁,否則解除。 仲裁中保全:需在仲裁受理后、裁決作出前提出。
錯誤申請的責任:
實踐難點:
同步向法院直接提交申請并說明仲裁案號; 引用《關于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機制建設的意見》第三條維權。 四、總結建議 盡早行動:發現財產轉移風險時立即申請,避免執行落空。 專業協助: 復雜案件建議律師介入,確保材料合規(如精準表述保全范圍、準備擔保); 經濟困難者可申請法律援助。 保留憑證:全程留存申請提交、仲裁委簽收等書面記錄,以備爭議時舉證。 法律依據: 《民事訴訟法》第101條(訴前保全); 《勞動爭議司法解釋(二)》第14-15條(仲裁中保全); 《仲裁證據保全全流程規定(2025版)》第3條(證據保全)。 需根據屬地仲裁委和法院的具體要求調整操作,詳詢可聯系勞動監察部門(12333)或法律援助中心(12348)。
|
|
| 以上內容是保函網小編根據過往經驗案例等為您整理的關于“【問答】勞動仲裁保全怎么辦理?”的保函問答知識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如果您還有其他保函上的問題,歡迎隨時聯系我們,石陽,18683292210!。
| |
| 上一篇:【問答】保全30萬需要保函多少費用 下一篇:【問答】勞動仲裁被告上訴了,我還能保全對方么? | |


